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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08年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在对外宣传方面,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知识产权战略出台、“4?26世界知识产权日”、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有利时机,面向国际社会重点介绍我国政府在知识产权领域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巨大成就,积极引导国际社会客观、公正、历史地看待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要积极发挥《中国知识产权报》双语周刊、我局政府网站(英文版)、《中国日报》知识产权周刊以及各种外宣品的宣传作用,扩大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对外影响。通过开展以“尊重、合作、共赢”为特色的文化交流,为构建和谐世界做出贡献。

  (九)充分借助各种社会资源,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努力打造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品牌宣传活动

  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要充分借助社会力量。要利用各种资源,敢于创新,精心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品牌宣传活动,以此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要根据不同的社会对象,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特别是要积极策划、组织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群众喜闻乐见的、能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活动,创出品牌,造出声势。

  要精心策划、组织“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放日,使其成为向全社会展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窗口。要精心筹备,精细策划,继续做好“第四届巾帼发明家评选活动”等已经在社会上有相当影响的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热爱发明创造、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

  (十)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规划和部署,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整体宣传水平

  要加强对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实现上下联动,走好走活全国知识产权宣传“一盘棋”。要把整个知识产权系统对宣传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热情,统一到共同建设知识产权文化的轨道上来,统一到为知识产权战略的全面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上来。各地知识产权局要制定、部署具有地方特色、突出知识产权战略的宣传计划,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在实施重大宣传活动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局要统一协调、相互配合、造出声势。

  要重视和加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宣传队伍建设,加大对宣传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提高宣传工作整体水平。各级知识产权部门的领导要把本部门的宣传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要针对新形势下对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实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宣传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努力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培养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素质高的宣传队伍,一支活跃在全国各地知识产权宣传战线上置身于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充满活力的战斗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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