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
9、大力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抓好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意见和推进方案;指导各地建立和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10、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地方和部门开展观摩、交流、评比活动,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各地和基层单位"法律六进"活动新形式新方法,以典型示范带动"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11、重点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四个一"建设和法律进社区"六个一"建设;继续向农村、社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农村赠送实用法律资料,充实法律图书角;扶持农民夜校、社区法制学校工作;开展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试点。
12、各部门、各行业要积极参与,在"法律六进"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四、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
13、继续推进依法治省(区、市)、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14、重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培养典型,推动创建活动积极稳妥开展。
15、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五、着力法律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16、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研究相结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文化研讨交流活动,适时组织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育法律文化研讨会。
17、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律文化活动,促进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的法律文化建设,鼓励、支持、引导农村、社区、单位群众性法律文化活动。
18、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丰富法制文艺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制文艺作品调演、会演活动,适时召开法制文艺工作座谈会,促进法制文艺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