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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日本肥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的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日本肥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的函
日本肥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董事行长小栗宏夫先生2004年3月17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方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兹批准日本肥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日本肥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外文名称为:The Higo Bank,Ltd.Shanghai Representative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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