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在赞比亚等3国设立分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1002号)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关于成立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赞比亚分公司的申请》(中地发〔2007〕193号)、《关于成立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马达加斯加分公司的申请》(中地发〔2007〕194号)、《关于成立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莫桑比克分公司的申请》(中地发〔2007〕195号)均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分别在赞比亚、马达加斯加、莫桑比克设立分公司。
二、分公司业务范围为:以母公司名义开展国际工程承包。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分公司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向我驻赞比亚使馆经商处、驻马达加斯加使馆经商处、驻莫桑比克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