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岳阳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批复
湖南银监局:
你局《关于岳阳市商业银行吸收三家异地企业投资入股的请示》(湘银监[200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岳阳市商业银行进行增资扩股。
二、请你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银发[1994]186号)及《
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3]105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入股的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异地企业,就其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及诚信状况作进一步审查,审查重点是其是否具有关联关系及入股资金来源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符合入股条件的企业,由你局核准其股东资格,报银监会备案。
三、请你局加强对岳阳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督促该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尤其要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