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权利人愉悦享受权利的妨害
行为人的行为或物导致权利人精神痛苦,无法心情愉悦地享受其权利。例如,为了避邪在自己房屋的外墙上挂镜子(俗称照妖镜),按照习俗的理解,照妖镜照射到那里,会将晦气带到哪里。因此,被照射的对方相邻人会因为镜子的照射精神郁闷、心情不畅,民间多有为此而发生争执者,但一直缺乏解决纠纷的合法依据。以妨害论,赋予被照射方妨害排除请求权,一方面可以成为此类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可以遏制传统的不良习俗。
6.对权利人自主享受权利的妨害
私人空间有不被他人干扰的权利。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干扰他人私人空间的方法越趋多样化。例如,向所有人的手机、电子邮箱、信箱里发送广告、宣传品,甚至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宣传品;在所有人的门上张贴广告;电话宣传电信、保险、证券等业务;电话推销产品;电话征求广告业务等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屡屡发生此类事情,扰乱了人们的生活秩序,使权利人不能自主地享受其权利,因此应认定此类行为构成对他人私人空间的妨害。
三、妨害的救济
于妨害情形发生时,美国法上有几种不同的救济手段:1)颁发禁令。法院受理原告的请求,对颁发禁令后被告可能受到的损失和原告所得的利益进行权衡,认为被告排除妨害的成本低于原告避免损害的成本的,颁发永久性禁令。但是,禁令并不当然发生被告除去妨害的拘束力,而是赋予原告强制被告除去妨害的法定权利。既然是权利,是否行使取决于原告的意志。原告认可或接受被告的出价,则该法定权利转移给被告,否则,原告有权拒绝转移其法定权利,则被告必须除去妨害。[6]2)赔偿损失。法院经过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认为颁发禁令对于被告方代价太大,即判决责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妨害而造成的损失。[7]赔偿损失的救济方法,相当于在法院赋予原告强制被告排除妨害的法定权利同时,强迫原告以法院判定的价格(赔偿损失额)将其法定权利转移给被告,即该法定权利以何种价格转移给被告、是否转移给被告不取决于原告的意志,而取决于法院的判定。[8]3)颁发禁令,但原告向被告赔偿损失。当除去妨害对原告,乃至对社会确有必要,而原告又不愿意,或者不可能以放弃其获得的强制被告除去妨害的法定权利作为代价获得被告的补偿;强制被告排除妨害又确使被告遭受巨大损失时,法院将作出判决颁发禁令,赋予原告强制被告排除妨害的法定权利,同时责令原告向被告赔偿其因除去妨害而受到的损失,以将社会资源以及妨害带来的损害在当事人之间予以合理的再分配。[9]4)自力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