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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实质自由与农村环境保护

  (一)农民实质自由匮缺与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世纪80年代以后,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为振兴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我国乡镇企业并不是新兴生产力的表现。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落后的、甚至被淘汰的对环境有明显不利影响的技术的大扩散。[12]这种“重复落后”和“倒退现象”,从宏观层面上来说,明显是一种经济上的不理性。这种宏观上的不理性为何会在微观层面大行其道?国家环境保护局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我们找到了解决(亿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振兴农村经济的路子,就是发展乡镇经济。” [13]大力发展农村工业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解决农民经济上的贫困以及农民隐性失业问题。农民社会机会和经济条件等实质自由的严重匮缺是城市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的重要原因。这种特殊的社会背景,使这种宏观上不理性的政策具有了相对的合理性。
  
  尽管技术层次较低,但乡镇企业仍然为当地农民创造了一定数量的就业机会。这是农民实质自由的增长,这种增长不仅改善了一些农村地区农民的生活质量,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在许多地区乡镇企业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灾难,并对当地农民的基本生存构成严重危害,许多农民因此离乡背井,成为环境难民。为什么扩展农民实质自由的举措却使农民更加“不自由”?
  
  细细探究环境灾难的成因,农民实质自由的匮缺又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合理性,以满足一定的条件为前提:(1)不能向农村转移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技术、工艺等;(2)在转移的过程中,要做到充分、及时的信息公开;(3)转移的程序要合法,要切实保证公众的有效参与;(4)不能产生对环境的不可逆影响;(5)当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时,应当对当地居民进行合理补偿;(6)企业要加强环境管理,地方政府要严格执法。但是,在实践中,以下的事实并非个别现象:“项目论证违背民主与科学原则。这包括领导先拍板,专家后论证,只选择无反对意见的专家,不允许受影响群众参与……。” [14]在地方政府“默契”配合和关照下,众多高污染企业,几乎可以享受到无政府状态下的排污自由。[2]于是,关于农村环境恶化的高级阶段——癌症村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一些农民为了避免和逃离污染起而自卫却遭到暴力机器的打击,一些人被迫抛弃家园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环境难民”。[15]在多年从事关于防止饥荒和贫困的研究中,阿马蒂亚·森发现了一个普遍规律:“从来没有任何重大饥荒曾经在一个民主国家中发生,不管它是多么贫困。……在有选举和自由媒体的民主体制中,政府有强烈的政治激励因素去防止饥荒。这表明政治自由,以民主制度的形式出现,有助于保障经济的自由(特别是免于极度饥饿的自由)和生存的自由(免于饥饿致死)。” [16]事实上,这个规律并不仅仅适用于饥荒,也适用于其他一些非突发性“灾难性事件”,如环境灾难等。农民政治自由的严重匮缺也是发生环境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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