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境信息公开的双向性
事实上,环境公共决策中的环境信息公开,应该是双向的。既包括政府向公众的信息公开,同时也包括逆向的公众向政府进行信息的反馈与交流。政府不仅应当履行公开信息的义务,同时更应该对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考虑,做一个好的接受者,而不是一个单纯的信息发布者。[10]道理很简单,既然公共决策的受众是公众而不仅仅是那些做出决策的专家,决策者就必须考虑公众所提供的大量的社会知识,比如他们的利益诉求、价值偏好、甚至是对问题的主观感受。在这一过程中,每个利益主体都是一个认识主体,也就是拥有特定知识的主体,他们通过各种程序平台,交换、学习、整合关于利益和决策方案的知识。而这些都是值得决策者尊重的知识,离开了这些知识,决策的理性化程度将大打折扣。
比如,2007年5月28日晚,《厦门日报》下属的《厦门晚报》专辟两个重要版面,刊登万字长文,以环保局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形式,正式就海沧PX项目进行全方位介绍。同日,项目投资方翔鹭集团亦在其网站显要位置刊登该公司总经理答记者问,内容也多为澄清坊间传闻,平息争论。[11]此后,作为PX项目环境信息的补救,厦门市政府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关于PX项目风险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环境问题。
经过PX项目事件后,厦门市政府在后来的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环评过程中,不仅注重环评信息的公开,而且对于反馈的公众环境利益与诉求也加以公开,形成信息的互动,从而表明对公众提供的信息与知识的尊重。比如,当召开的公众环评座谈会结束后,厦门政府网站就及时对座谈会中的主要公众意见进行了报道。[13]当然,这次环评过程中的环境信息公开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在2007年12月5日厦门市宣布“海沧南部环评已经完成,进入公众参与阶段”之后,12月8日,厦门网开放了一个投票平台,号召网民表明支持或反对PX项目建设的态度,短短一天里,超九成的人投了反对票(赞成3000票,反对5.5万票),结果在12月9日的时候投票突然关闭,10日下午连投票网页也消失了。
事实上,如同前面提及的,环境信息的公开包括政府的信息“输出”,也含括公众环境信息“输入”。基于网络较其他参与渠道,互联网上各种观点、各种利益要求将得到前所未有的释放。这种释放大大强化了公众的自主性,并进而直接影响到公众的参与功效感,增强了公众参与的动力。互联网的各个终端用户都可以发展成为环境公共决策的信息源,任何用户的意愿、要求可以随时在网络上发送。[15]当公众以极大的热情介入这种数字化的参与行动中,从而形成了良性互动,其结果是公众的信息反馈速度以及政府对环境问题的回应速度都大大加快。如果感觉公众的表态对于自己“很不利”,进而关闭这样的窗口,没有了互动、应答,只会令原本可以弥合的分歧反而扩大了,强化了情绪的对抗。[16]无论是对政府决策有利的信息,还是不利的信息,都应该及时公开,这样才能满足环境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要求。当然,由于网络技术存在很大的不稳定性,如何保障信息能够在网络上准确地传达,也是信息发布者不得不关注的问题。[17]事实上,由于现代信息传递方式已经呈现多元化趋势,因此要实现透明和开放的方式发布信息就应该包括发布公告,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发布简报或消息或发布专题新闻,利用信息发布会散发项目概要小册子等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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