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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中国新礼制:从家庭出发

自由中国新礼制:从家庭出发


吴飞


【全文】
  

  家庭文明与未来中国文化


  

  女性主义政治哲学家苏珊· 奥金(Susan Okin)曾颇为不解地指出,从洛克、卢梭一直到罗尔斯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在提倡全社会的平等与正义的时候,却总是不愿把社会中的正义原则同样引入家庭。为了打破人类平等的这最后一道障碍,奥金认为,应该把以分配正义为标准的社会契约原则引入家庭,这样就可以将现代社会的正义原则向前大大推进一步,实现一个无性别的社会(genderless society)。


  

  我们且不管奥金的这一讲法有无道理,但她无疑指出了一个非常值得我们思考的现象,即西方现代社会提倡的自由、平等原则,不仅首先不是从家庭开始的,甚至很多重要的思想家从未想到过要把这一原则贯彻到家庭当中。翻翻欧洲近代史,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宗教改革家对教皇特权的猛烈批判,也可以听到资产阶级攻击王权的隆隆炮声,但儿女对父母、女性对男性、个人对家庭的批判和颠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相当含混的声音。比如自由主义理论的奠基者之一洛克就非常强调家庭与政治社会之间的差异,认为家庭乃是一个自然的共同体,未成年的子女对父亲的服从是天经地义的;只有在家庭之外的个体之间,才是完全平等的,才需要建立社会契约。哪怕到了20世纪后期,当女性主义已经俨然成为一股极为强大的思潮的时候,罗尔斯这样标准的自由主义思想家,还都不大愿意将他所倡导的正义原则用于家庭。


  

  但中国的情况截然不同。几乎就在中国人还未看清楚现代社会的真实面目的时候,家庭革命的声音就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旧的政治秩序尚未被彻底否定,旧的经济秩序尚未被完全颠覆,但改造家庭结构、颠覆礼教的论调很快就得到了广泛的认可。20世纪50年代的《婚姻法》,无论就其所贯彻的基本思想,还是就其在社会实践层面形成的巨大影响而言,恐怕都远远超过了西方很多女性主义者所能想象的程度。也许,这要算现代中国最成功的法律之一。如果说,因信称义的新教对等级森严的天主教、自然权利对君权神授的取代,代表着西方现代性的基本面向,那么,一夫一妻对妻妾成群、核心家庭对庞大家族、浪漫爱情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取代,则呈现出中国现代性的基本格调。如果没有强调自由、平等的现代家庭,就没有现代中国可言;而现代性其他诸种面向的逐渐展开,也必须立基于现代家庭生活的精神气质。如何理解和塑造现代中国家庭的文明内涵,绝不仅仅是一个局部或次要的问题,而必将关系到未来中国文化的总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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