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在课题申报与评审方面,尽管有一些诸如青年课题等无须教授主持的课题类别,但仍然有相当多的课题明确要求申请人或者主持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正高级职称。这同样是典型的“教授情结”,追根溯源,还是发端于学问评价中将教授的学问理所当然地视为高人一等。当社会尤其是圈子内普遍存在安全的教授信赖机制之时,将课题申报的领衔资格授予教授,这无可厚非,对此不服气的人肯定是少数。但当社会尤其是圈子内并未存在安全的教授信赖机制或者当这种机制被逐步打破时,有关方面如果再“拘于一格”地迷信教授,这无疑是在制造一种学问评价“歪风”:职称越高,学问越高。其实,单就课题申请、主持或领衔来看,是不是教授,无关紧要。非教授级的科研人员也有可能完成主持任务,甚至还可能会更加出色。后退若干步说,即便在当下强调教授作为申请人或主持人的环境下,又有多少教授真正在亲自申请或者主持呢?挂名者居多,做实事者为少。
再如,在人才引进、使用和待遇方面,教授的机会远远大于非教授,教授的待遇也远远高于非教授,尤其是更低层次职称者。由于前文提到的职称评定中的准入规则差异、终身制、轻教重研观念以及评定过程中一些不正之风的客观存在,加之高校评价中对高级职称教师指标的过度强调,导致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时非常重视教授级应聘者,有的高校甚至直接亮出招牌,只招教授或博导。个别高校还将此招聘信息直接搬进了人才交流会,让那些刚毕业的硕士博士们望而却步。试问:有多少博导会风尘仆仆地奔向水泄不通的人才招聘会挤来挤去投递简历?这种招聘,究竟是真心招聘还是只在人才市场上做个广告宣传?不管怎么说,这种引进人才的理念和模式已经暴露出了学问评价中对教授的轻易迷信。只要构成“迷信”或其嫌疑,那么,教授之形式远比教授之实质更奏效。因此,不管水平如何、人品怎样、影响力多大,只要有教授头衔,就毫不犹豫地拿来使用,先凑够数字再说。
在许多地方,一旦成为教授,几乎就等于获得了在使用方面的实质性考察豁免权。例如,随着研究生的严重扩招,在相当多数高校,副教授被当然聘为硕士生导师、正教授被当然聘为博士生导师,已经是司空见惯了。但真正担负起指导义务的导师,又占多少比例呢?被指导研究生的满意率又有多大呢?不欺负研究生的导师已经算很不错了,谈何什么指导?说的不客气一点,不少研究生导师不是在“指导”研究生,而是在“指使”研究生。还是我那句话,不管是招聘教授还是优先使用教授,都必须建立在一个普遍认可的前提之上,即:教授的产出机制与动态评聘机制必须确保高质量、信得过。否则,想当然地假设教授就是学问高的、人品好的,然后在此假设之上迷信着“教授”招牌,鼓捣出来的事情则难以件件叫人信服。此外,以职称论待遇,也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由于制定规则的人基本上是这些利益的分享者,因此打破待遇给定方面的职称决定论和职务决定论,是极为困难的。拿着高工资好待遇的教授,应该时时处处想一想,什么是你的绩效?如何才真正对得起你的这份收入?必须承认,真正让教授受益的是外部体制,而不是内在付出。如果社会哪一天突然疯了,按照付出大小来决定待遇多少,那么,可能会有相当数量的教授吓得撒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