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第二点我要说的就是读书。我们知道,古往今来,无数作家、思想家都对读书做过非常精辟的论述。读书可以使人长知识,读书可以陶冶情操,读书也可以装璜门面。但是我个人觉得读书最大的好处是治病救人,你可能会觉得这是一种奇怪的见解,这也就是我开始说的我自己的看法,肯定不是常识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你仔细观察人生的整个过程,在从小到大的时候,我们一直处在一个健康的环境,或者说我们一直在逐渐健壮。但是,人的身心成长到一定高度的时候,就开始走下坡路,人就会有各种各样的疾病,特别是心理疾病。由于人的情绪,人的各种各样的欲望,各种认识的影响,使得人变得越来越有心理负担,并逐渐表现为变态。如果你仔细观察,统治我们这个世界的基本上是各种病人,这个不是我的见解,有人写过这么一本书。一个人在发展到一定极致的时候,如果他不是进一步地去追求精神健康或皈依某个宗教的话,这个人很可能会变成一个顽固的人或者领导。如果你们仔细回想一下,我不是要有意贬低女性,小女孩小的时候很可爱,但是有了家有了爱情之后,就会产生很多怨言。因为她们受到各种挑战和心理上的压力,你就越来越发现她们就没有像以前那么可爱了。男人呢同样如此,那些五六十岁做决定的人,他们的决定绝大部分可能都是错误的,但他们固执而且不会听从别人,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病态。读书恰恰能够预防这种病。有一种说法,即人变老的时候变得越优雅,有些人虽然老了,但他面容很和善,修养很好。有些女子虽然韶华已逝,但仍然可亲可敬,那是因为她们的修炼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们读书或者听音乐等不同的熏陶吧。总之,我认为读书可以从人们的心灵方面防止走向变态的过程,当然这可能是一个太过直接的过程,但我认为读书的确可以使人变得明智、平和、善良。当然,除了读书之外,我还经常强调的一个是要听音乐,听音乐的人和不停音乐的人是有很大区别的,很快就会反映在你的相貌上。听音乐的人他的相貌是活的,水样的;而不听音乐的人,相貌是像泥一样的,是死板的。你要不信的话,可以现在试试,一年以后就可以看出来。(笑声)读书是人生存的一种方式,它是治病救人的一剂良药。除了上面所说的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之外,还有这点。
那么,读什么?我想在座的都很清楚,我只是再强调一下。第一,读书一定要从中获得乐趣。然后呢,读书要有助研究,现在你们这个阶段,更多的情况好像都是为了研究。至于读什么并不是紧要的,而紧要的是你的知识结构。在你的知识结构定型之后,读什么样的书应该都跟你的知识型态结合在一起。你们大部分都是学法理的,当然也有其他专业。在法学领域里很少有新鲜的内容可以研究。因此,研究者不应把自己的领域划地为牢,比如你是研究民法的,我是研究法理的,他是研究
宪法的,这样的划地为牢是很不好的做法,但是不幸的是现行的教育体制就是这样安排的。从读书的角度来说,你是学法理的,我觉得应该有两方面的书对你的知识结构特别重要,一面是外来的,一面是内在的。外来的就是你必须去读关于社会科学的书、关于哲学的书、关于经济学的书、关于宗教的书和人文科学的书。没有这些领域的知识的话,你的法理学研究绝对走不远。第二个,内在的就是你必须具备部门法的知识,你至少对一门部门法感兴趣,以此做基础。你们仔细看一下,张骐老师也很清楚的,在世界上做得很好的所谓法理学专家,他们都不是单纯做法理学的。比如像威廉•推宁,现在在法理学界挺有影响的一个人,他就是研究证据学的一个权威。像哈特,他以前教过
刑法,他们都是在好几门学科中来回的学习借鉴。我现在说的是读书的知识结构,由知识结构来决定你的研究。这两方面的书你都应该读,不知道我这样说是否过分:你在三天之内,应该读完一本汉语书。如果说你在三天之内读不完一本二百页的汉语书的话,那你就不是读书人,因为你要做研究。当然,这是个怎么样的读法呢?这就要包括所谓的精读和泛读。有些书你必须精读,有些书你只要泛读。比如说你是研究法理的,有四本(类)书你必须读而且要必须读透的。第一本就是法理学的发展史,第二本就是法理学的基本原理,第三本是法理学的研究方法,第四本是法理学研究的前沿问题,这四个方面的书你必须精读。那么泛读的书就多了,比如说经济学的东西,心理学的东西,全球化的东西。研究生是读书的阶段,读书的时候你就老老实实读书,不要心慌。这个东西是长久的回报。你现在可能觉得读书划不来,别的人可能都忙着找工作,你可能觉得你吃亏了。那其实不然,等到几年之后,会很明显地表现出来,你是与众不同的,只要你坚持做下来。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你的本学科外,如果你还有精力,应该尽量的读一些典籍,东方的西方的都应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