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内部律师已经发展出了法律服务的替代性来源,创造了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有不同种类的新的收费技巧已经被发展出来,这就使得对不同事务所所采用的收费方案进行直接比较:固定收费,封顶收费,批量折扣方式(volume discount arrangements)(由于用于重复性诉讼争议),激励性收费(incentive billing)(有成功结果的收费要高于没有成功结果的收费),按价值收费(value billing),按任务收费(task billing),局部风险代理收费(partial contingency fees),混杂收费(blended rates)等等。
老练的内部律师的发展已经加剧了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因为内部律师已经努力地以最优的价格去获得所需的专业性外部法律服务。
五、现代大型律师事务所概览
此时此刻,描述今天的大型的大城市律师事务所并将它与存在于一代人左右之前的传统律师事务所相比较会使我们受益匪浅。
规模。今天的律师事务所和七十年代的律师事务所最显而易见的差别在于大多数现代律师事务所都是庞然大物(behomeths)——几百个合伙人分布在全世界的办公处所之中以及总计大约有一千名甚至更多的律师。Skadden Arps事务所的规模之前已经描述过了。在2001年,国内第三大事务所——总部设在克里夫兰的Jones, Day, Reavis .Pogue——拥有476名合伙人和976名非合伙律师,在其他十三个城市设有分所。国内第五大事务所纽约的Proskauer Rose有限责任合伙拥有151名合伙人和395名非合伙律师。排在第一百名的事务所是本部位于西雅图的Preston,Gates .Ellis有限责任合伙,它在美国八个城市以及在香港的国外基地拥有183名合伙人和163名非合伙律师。排在第二百名的是本部位于纽约布法罗的Hodgson, Russ有限责任合伙在美国五个城市中拥有96名合伙人和97名非合伙律师。第二百五十名的事务所是华盛顿特区的Vener Lipfert, Bernhard, McPherson. Hand, Chartered事务所,它拥有75名和哦任何57名非合伙律师。对今天的一个“中等规模”的事务所虽然无法清楚地界定,但是它当然是一家拥有一百名甚至更多的律师的事务所。
这些大型事务所为他们的客户在许多法律领域提供完全的服务,这些领域从雇佣法到复杂诉讼,从房地产计划到组织复杂的公司贸易。他们可能会分析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在墨西哥做生意所牵涉到的法律、经济和社会问题或者在蒙古或俄罗斯开办一家新工厂的风险。律师事务所规模和多样化的增加很大程度上是为广泛范围内大型开放公司提供服务的需要的结果——为了确保大量的常规性法律事务继续进入公司之门。相比之下,中等规模和更小的事务所则转向精品化(boutiques),专门从事诉讼或者一个或几个法律领域,而不是像大型律师事务所那样提供全范围的服务。
合伙人之间的关系。这样一种规模的结果是在早年事务所中普遍存在的合伙人之间的个人关系很大程度上已经消失了。今天的大型事务所倾向于非个人化。大型事务所中的许多合伙人既不知道许多其他合伙人的名字也没见过他们的面,这并不稀奇。在事务所的疗养所中——在这儿,所有的合伙人会与其他人度过一段时间——完全有必要将某些合伙人介绍给其他人!大型事务所的规模和非个人性已经改变了合伙人和非合伙律师的动机。对事务所的一种忠诚感已经消失了,金钱才是重要的。如果一家事务所步履蹒跚的时候,为什么要冒着事情将变好的风险?离开,如果你可以的话。
分部门组织经营法(Departmentalization)和专业化(specialization)。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中,法律服务是一系列分化的活动。一家事务所可能会为其客户提供完全服务范围,但对于单一的一名律师而言,对多个法律领域的发展保持精通在今天是不可能的。以专业化执业领域为基础,大型事务所被划分成多个团队(groups)和部门(sections)。这一组律师可能组成知识产权团队;其他一些组可能精于贸易事务、商业诉讼、房地产和信托、环境法等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律师可能与其他领域律师没有什么联系和交流。比如说,虽然某一位在知识产权部门工作的合伙人可能不认识那些在诉讼部门工作的合伙人,但是她了解知识产权部门的其他律师并与他们在工作中亲密合作。这些关系可能会延伸至律师事务所其他办公室的其他知识产权专家。换言之,友谊和忠诚可能存在于跨越广泛分离的不同办公室之间的部门层次上。当一位新的非合伙律师被一家事务所雇用后,他通常会被分配到某一个部门,因而他一开始就被纳入某一专业当中。但是,为了让新非合伙律师找到一个他最喜欢的职位,许多事务所都允许新非合伙律师在一定限制之下从某个专业领域转换到另一个领域。
合伙人个人日益增长的流动。相比于四十或五十年之前,在今天一个律师在单一一家律师事务所度过其一生是很少见的。今天,许多律师曾经是两三家不同事务所的合伙人,而且可以预期他们还会进一步流动。当一名成功的合伙人面对一家竞争性事务所的邀请的时候,在他的那些合伙人同事都与他都不熟悉的情况下,他就可能觉得没有什么压力留在原来的事务所中。在今天,衡量成功的标准主要是发展客户,而这些客户对合伙人保持个人忠诚,一旦合伙人决定寻求更翠绿的牧场,那么我们可以预期这些客户会随他而去。在今天有价值的是可流动的或者可移动的账单。
合伙人可能会由于多种原因而决定离开一家事务所。他们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而对他们目前的事务所变得不满并公开寻找其他关系。他们可能感觉到他们的个人报酬无法完全回报他们所带来的业务数量。也可能个人受到真实的或假想的怠慢。不满也可能更为普遍。他们可能发现事务所的组织结构和集权机构过于拘束了。他们也可能仅仅感觉到得不到休息,该是转到新环境的时候了。
今天,那些担任业务招揽者(rainmaker)的律师或者那些已经发展出有价值的特殊领域的律师们常常会收到一些更换事务所的建议。一家“猎头”可能会为一个成功的合伙人提供建议说在一家竞争性事务所有着更为翠绿的牧场。这样一种建议本身就是讨人喜欢的,在一个大量流动的时期一个成功的律师可能会认真考虑进一步流动——即便他并未对其现状有什么不满,这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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