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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的培养

  二、培养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的现状
  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在我国法学界早已开始进行讨论,而对于专门的培养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的讨论则不多。早在1995年,全国法学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为加快法学教育现代化必须把法学教育的高层次教育办好,以社会需要为导向,立足政法,面向全社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广泛知识结构和文化修养、具有系统的法律理论和专业知识、能从事法律、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的通用人才,使法律人才具备懂经济、懂政治、懂管理、懂科技、懂外语、精通法律的一长多能的智能结构,以适应依法治国之重任。[2]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知识结构过于狭窄,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力和掌握程度受到限制,对法律和社会的相互关系缺乏全貌的把握,难以承担正确适用和操作法律的重任,更加难以适应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需要。
  近几年来,美国先后设立各类科技法研究中心百余个,出版专门性杂志七十余种。人类基因组研究计划还将总经费的5%作为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的研究经费。我国台湾近几年来也先后成立了七个科技法研究中心,有的大学还专门招收科技法研究生,科技企业专门招聘科技法律主管。加拿大、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也在加强科技法的研究和立法。科技立法、研究与专门人才培养已成为全球性的热潮。[3]
  目前国内少数高校建立了专门的科技法研究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培养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进行了探索。如北京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早在1990年4月成立,并开始招收科技法的说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科技法研究中心的任务是开展科技法的研究、教学和学术交流,培养科技法专业人才,提供科技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科技法制建设等。旨在推动我国的科技进步和科技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的科技法制建设,繁荣我国的社会主义科技法学。[4]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华中科技大学的科技法研究所是该校首批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该校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招收科技法学方向的法学硕士研究生。总体来说,目前法学专业在各高校中的布点虽然较多,但是能够培养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科技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院校比较缺乏。
  现在国内从事科技法研究和教育的人并不是很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科技法人才的培养。我国学者较早提出了“科技法”的概念,在科技法的研究上起步较早,但欧美国家这些年科技法研究的发展却远比我们迅速。近5年来,美国成立了一百多家科技法研究所。与国外科技法的蓬勃发展相比,我国科技法的发展尚不尽如人意。科技法曾是我国法学的一个二级学科,但后来被取消了,这使科技法的人才培养遇到了很大困难。现在全国只有为数不多的人在从事这方面研究,这对我国科技法制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科技法的研究领域十分宽广,涉及到研究开发制度、科技成果的评定、保护与转化机制、技术市场与技术贸易制度、高技术领域的专门制度、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制度等方方面面,特别是新科技的发展,如基因、克隆等引起的法律问题,都有待于进行专门的研究,但现在这方面人才太少。要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推动我国科技工作的发展,加强科技法的研究和教育工作是当务之急。应当引起教育部门、法律界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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