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行“实质真实”诉讼观的“侦查中心主义”诉讼模式,使得任何三方构造式的诉讼结构对于辩方的保护失去了实质意义。在将律师同样定义为弱者的刑事诉讼体制下,很难奢求律师辩护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但是,控辩双方地位的失衡还不是真正使得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纷纷退却的原因。《
刑法》第
306条——所谓的“律师伪证罪”才是使律师对刑事辩护“保持慎戒”的“罪魁祸首”。《
刑法》第
306条这样一把悬在每一个刑辩律师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使得刑事辩护成为稍有不慎即会开启的“潘多拉之盒”——辩护律师为了当事人的利益而与公诉机关对抗,却因此随时可能因为对方启动追诉权而使自己也沦为被追诉人。
面对极端恶劣的执业环境,许多律师对刑事辩护是“避而远之”,但是,正因为刑事辩护在我们国家显得异常艰难,所以,非有大智大勇者不敢轻易涉足。刑事辩护需要的不仅是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的勇气,而且是轻描淡写游刃有余的智慧。经历了诸多大案要案的实战洗礼,笔者十分清楚,最能体现律师水平便是言词锋锐、激烈对抗的刑事诉讼。一次又一次遥望沧海直挂云帆的征服,一次又一次逆境之中否极泰来的涅磐使得笔者与刑事辩护结下了不解之缘,因此,也就有了写作本书的冲动。但是,遗憾的是,刑事诉讼这一律师永恒的主旋律,在遭遇中国特定国情时却未能奏响。尽管刑事辩护暂时被遗忘在历史的角落,但是,令笔者颇感欣慰的是,仍有一些刑辩律师正在为当事人的权利而奔走呐喊。他们的激情与信念使得笔者在找到除却心中寂寞归宿的同时,也更加坚定了出版本书决心。
本书总共收录了笔者的一次演讲与笔者亲办的二十多起刑事案件。无论是面对生死泰然处之的淡定,还是危难之际岳镇渊渟的自信,本书展现的所有一切均是脱胎于笔者自身刑辩实战经验之结晶。非仅论及刑辩之“术”,掌控胜利结局的自我超越之“道”才是本书的精髓之所在,因此取名“赢之道”;书中所言绝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金科玉律,仅仅是从实战这个角度还原笔者刑辩生涯中的部分心路历程,以期对读者诸君有所启迪,因此谓之“刑辩实战启示录”。
“追求真理比占有真理更加难能可贵。”笔者所言并非真理,但是,有感于刑辩之难,寄望于刑辩将盛,笔者亦不愿封存执业十余载之所得,而是希望能与诸位志同道合者籍此机会共享,共踏征程以寻求刑辩之“道”,惟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