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能体现律师水平的刑事辩护──《赢之道──刑辩实战启示录》序
王思鲁
【全文】
杰克·韦尔奇在其《赢》一书中说道:“赢是伟大的,不仅仅是‘好’,而是真正——‘伟大的’。”正因为“赢”是“伟大的”,是富有魅力的,所以,每个人生道路上的孜孜追求者无时不刻在寻求达致“赢”的方式。
赢,对于律师而言,是一种无上的荣耀,而刑事诉讼,此一律师成名的摇篮更是见证这无上荣耀的竞技场。在经历一番剑拔弩张的唇枪舌战之后,在法官落锤昭示正义真理的那一刻,以胜利者的身份称为荣耀的最终归宿,这是每一个律师均梦想企及的高度。但是,无限风光在险峰,那带着荆棘的皇冠并非任由时光荏苒便唾手可得,仅仅是执业年限的机械堆砌并不足以承载触及这份荣耀所必须的苦难。特别是置身于当今中国这一特定时空维度中,面对激进主义国家意识与等级模式司法官僚结构下的体制刀俎,对权力的恐惧取代了对荣耀的渴望,许多律师纷纷退却,从此不愿涉足刑事诉讼。
“刑事案件律师参与率不足10%”,这在反映我国刑辩律师执业环境恶劣的同时也隐约使我们感觉到律师群体的无奈与无助,但是,这种无奈与无助并不能成为律师群体在刑事诉讼中沉寂的理由。刑事诉讼动辄涉及人的自由,乃至生命,而在我们国家的法庭上,平等武装仍旧是可望而不可及。被告用以对抗公诉人的“辩护权”本来就缺少切实的保障,而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缺位,则无疑将使这原本脆弱的权利彻底沦为“摆设”!
或许,笔者个中言辞稍显尖锐。的确,习惯了会见时侦查人员的冷眼相对,习惯了法庭上公诉人员的趾高气扬,因为经历了太多针锋相对、惊心动魄的“法庭战场”,早已对刑事辩护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如今笔者已逾不惑之年,有感于人生的跌宕起伏,看透了世间的悲欢离合,尽管沧桑的岁月早已使我伤痕累累,但时光的洗练在使我褪去年少轻狂之激昂的同时,也为我觅得了一份宁静致远的自得。若摒弃主观情感中的个人偏好,转而求诸律师职业的良知,对于律师群体觉醒的呼唤依旧清晰。
“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刑事辩护需要勇气,但是,仅有勇气还不足以与“强横”的公权力抗衡。
会见难、阅卷难、辩护难这我国特有的“三难”使得律师在遭遇刑事追诉权时显得极其被动,而公检法三家的暧昧关系更是使得律师从侦查直至审判阶段均是“以一敌三”、“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