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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干部“打死”警察队长能否无罪释放?

  四、警察制度要有个性,湖北的彪悍和江苏的温婉都需要限制警察权力
  我们要允许误解、偏见、争执,允许各说各理,允许警察发展专制和暴力,也要允许民意剥夺一些警察特权,把警察权利限制得无法侦破大量案件。大家这么争,最后搞一个平衡,就是本地有特色的警察制度。不要铁板一块。适合江苏的东西未必适合山西。适合东北的东西未必适合广东。
  总之,内地有内地的风格,沿海有沿海的做法;到底哪个地方的警察管理模式更适合本地的文化、人性需求,这要经过几十年,几百年来验证。其他社会管理问题也是如此。例如,浙江这个地方,70%是山,大部分地方没有基层政权,没有村委会;大部分地方没有公立幼儿园和小学。这给人民自治、自立、自救、独立创业、奋发有为,以及发展私立教育提供了天赋条件,最终搞得浙江的政府和教育最有竞争力。相反,有的沿海省份,每个农民都很早加入了村委会,有个基层政权为他服务;公立幼儿园和小学普及率非常高,把大部分小孩都招进来了。经过这么多年,人们反而觉得这个省的政府和教育最没有竞争力。
  警察系统也一样,北京、上海的警察系统最规范,大部分富豪在这里守业最安全、最经济。但是,在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一个规范的警察系统未必是地方经济的幸事;规范意味着对现有制度和规则的执行高度;大部分富豪创业阶段都不在北京、上海这些地方,而且创业阶段的问题在北京、上海这些地方处理不好,也洗不干净,例如春兰总部进上海就死了,袁宝幜把公司总部拿到北京,结果兄弟三个被枪毙了,几百亿美元的资产被没收了。
  从实际情况看,我国警察系统还是有些个性好。有的地方,不要说没人敢打死警察,就是见了警察,不毕恭毕敬,导致警察编个理由把他致死致残也是常有的事。对这些地方,不要管它。那里适合这么管理。否则,一旦释放民意,老百姓就动邪念,搞搞独立或者暴乱。有的地方,打死警察,如果合情合理,打死就打死吧!如果他该死——喝得烂醉,侮辱女同志,首先动手打人,蛮不讲理,败坏警察纲纪和作风,冲上去打人,被人家还击,一大堆人动手,胡乱还击,导致警察被打死,那么死了白死,国家机器和他的同事都不要帮他。
  官官相护也要有个限度。例如,有的官员,吃喝嫖赌、欺上瞒下、与任何人为敌、阴奉阳违,无人不知。他死了,你个上级还给他发嘉奖,哭了一大鼻子,这明摆着说你个上级也是同样货色,或者收了他的好处。
  湖北这个地方,民风彪悍,但是讲理,讲节,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干过坏事、傻事,反倒开风气之先,代表了文化和制度发展的方向。湖北这个地方,警察被打死,不值得大惊小怪;对这个汉文化底气蓄积和净化的土地,我们要允许人民脾气暴烈、自由自主、不可轻侮。遇到突发事件,一个务正业的女流之辈有理有节尚受奇耻大辱,遂气急不过,呼朋喝友,自力救济,打死三五个警察,这种事情不要偏袒警察。如果他该死,就让他白死算了。反观江苏,说一个市的几十个警察去附近城市便衣旅游,就像流氓,惹事生非,和当地数百群众发生群殴。这种事件,如果事件因警察而起,百姓的做法有理有节,合情合理,那么几十个警察全被打死,国家也不要帮它。死了白死。江苏这里,老百姓在历史上也没有干过坏事、傻事,是全国最遵纪守法、温文尔雅的地方。这种地方,警察被打死几十个,这表明警察制度不适合江苏;设计和影响江苏警察制度的领导团队要全部更换。否则,江苏没有前途;江苏的百姓和官员都没有基本的安全保障。
  五、回到事件本身的几个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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