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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民商法学十周年(1997—2007)之一篇

  我有一个学习习惯,即每开设一门课,我都会首先了解主讲人的教育经历、教学风格、主攻方向以及学术成果。我认为这对课程学习是十分必要的。教育经历是人接受教育的专业、教育机构及受教育程度等内容的记载,究竟是“半路出家”还是“一路走来”,这对教者的专业训练多少会有影响,因此,知其教育经历,可以获取其专业学习历程信息,对其讲课内容进行有历史感的评价和接受;教学风格是教者课堂教学过程中所展示出来的个性化特点的集中反映,知其教风,可以将教者的个性特征与其教学科研的成果相融合,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互动;主攻方向是教学科研人员的主要研究领域或重点方向,知其主攻方向,可以获取教者的学术兴趣和方向选择信息,以便将教者的科研领域和教学内容结合起来,更容易激发学习积极性;学术成果是教学科研人员在学术研究领域撰写、设计和发表的智力产出形式,知其学术成果,可以将教者的课堂口头讲授思想与书面表达思想进行对照性学习。也许是出于对学问的热爱缘由,这样一个学习习惯我保持至今,每次听学术报告,我总是要尽可能地掌握报告人的上述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融合于学术报告的聆听行为中去。
  基于这样的认识或者习惯,我对民法学第一门课“民法总论”的主讲人信息,自然也会投入极大的关注。在正式上课之前,我就去图书馆检索、查找郭明瑞教授的有关信息。那时的我,还不知网络为何物,似乎也没有网络资源可资运用,只能是在书架上查找有关书籍,在期刊阅览室查找相关学术刊物,很是费时费力。但对于一位学界有影响力的学人,因其学术成果丰富,于是自然就提高了我的检索效率,不仅发现了郭老师发表的大量学术论文以及撰写并出版的专著,还了解了先生的教育经历以及主攻方向。当我看到,郭老师在放过牛、参过军、做过小学教师等待恢复高考之后,以高龄青年考取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时,不禁为之感动,顿觉我今日之良好学习机遇必须牢牢抓于手中;当我看到,郭老师以优异成绩毕业留校并孜孜不倦地耕耘于北大民法讲坛,后来又师从赵中孚先生攻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时,不禁激发了更多的敬佩之情,直接触动了我对民法学的专业情感;当我看到,郭老师早在本科期间就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后的学术成果越来越多、影响力越来越大,并在担保法、民事责任等领域出版了学术专著,还主编、合著、参编了《票据法学》、《民法新论》、《民法学》等教材时,又不禁对郭老师治学的勤奋、智慧以及民商法学专业理论功底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注③]可以说,粗略掌握了主讲人的上述信息之后,我是带着仰慕的心情去开始聆听第一堂民法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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