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边的雾越来越大,有些路段的能见度不足两米。在当地派出所的护送下,我们法院的几位同志及被告人小丽挤在一辆警车上,冒着漫天的浓雾与漆黑的夜色,一路摸索,一路忐忑,朝法院移去。由于是女当事人,在路上时张庭长即打电话给女法官、女书记员及女法警,同时向二老板(分管副院长)反映,准备迎接“客人”。谢天谢地,经过一个多小时我们终于安全返回,这时多名法警正站在法院门口迎接,那时有种终于到家了的感觉,很温馨也很悲壮。到院里时已经快晚上10点了,早已没了快餐,我们只能到附近的一家餐厅随便吃了点,然后为“客人”带了一大碗饭及菜,匆匆赶回。
尽管女法官及女法警一再劝慰,小丽最终还是没有吃饭,只是喝了点水,并坚决要与老王见面。张庭长当面向二老板反映情况后,决定传唤老王,看能否调解。不一会,老王就带着律师来了,出乎意料的快。然而,事情并没有朝着我们希望的方向发展。老王与小丽各自坐在长会议桌的一头,对着面,老王几乎不愿意与小丽谈些什么,只是让她把侵占的钱拿出来,剩下的等到法庭上说。小丽只能苦笑,问老王到底想怎么样,求老王放过她。当时我们许多法警及法官都在场。也许这样的环境并不适合谈所有的事,大约十分钟后,老王提出很忙要回去了,无果而终。
老王见过了,小丽的目的应该达到了,就等着对簿公堂了。当我们问她下面准备怎么弄,是否愿意回去,她竟然说要我们明天就开庭审理,不愿意走,还说其实你们只要留一两个人让她与老王谈就可以了。我们心领神会。可当我们再次打电话让老王过来时,他态度很放肆,表示不接受任何调解,有什么事可以找他的律师。张庭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于是钱庭长、我及两名法警带着传票立即赶到老王所在的单位,将其传唤至法院谈话。同时,我们的女法官也在做小丽的工作,最终她同意带着开庭传票先回去,但还是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事已至此,也只能放任她了。但因为当时已是晚上11多钟了,而且满天的大雾使得几乎没有出租车愿意冒这样的风险送“客人”回去。后来我们再三考虑安全等因素,还是决定在我们的招待所开几间房,让干警陪着“客人”住下来,明天再让其回去。由于我是单身,理所当然的留了下来,另外还有钱庭长及三位女法官。既然把老王传来了就要与其作笔录,所以张庭长简单的向其交代了开庭时间及小丽申请他老婆出庭作证的事。不久,法院又恢复了平静,大家真的累了。
第二天早上,昨晚的浓雾久久不愿散去。小丽也不愿散去,坚持留在我们刑庭办公室,说要等到开庭,并且不肯吃东西。那时离开庭还有十几天的时间,我们都不知道她将怎样等下去。不谈干扰我们法院办公,干扰正常的诉讼程序等,就这样不吃东西也撑不了几天。尽管上午我们又对她进行了耐心的劝说,问其到底想怎么样,想达到什么目的,我们出钱打的让其先回去等开庭再来,但请神容易送神难,她就是不愿走,说我们昨晚把她带来坏了她的名誉,她要把事情解决完了再回去。我们继续忍耐着。中午在食堂吃饭时,我们刑庭专门要了个包间,陪她吃饭。不管我们好说歹说,她就是不愿吃饭,也不同意回去,所以中午吃完饭又跟着我们到了办公室,“死等”开庭。令我们没想到的是,最惊心动魄的一幕也即将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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