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民主制度尽管具有众多优点,实现民主并不容易。尤其是在中国的环境下,实现民主制度有很多颇难克服的困难。第一,中国在传统上形成多民族、多文化的格局,世界上并无在这种格局下实行民主的成功先例。德国政治学家卡尔.施密特讲,民主制度实现的前提之一是社会的同质化,在一个存在多元认同的社会,民主制度可能会强化不同群体的认同,削弱共同体的基础。第二,西方在向民主化过渡进程中,曾有思想家担忧,由于民主在本质上是数人头,在任何社会,穷人总会多于富人,民主可能会导致社会福利主义,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效率。中国有均富的传统,有孕育民粹主义的深厚土壤,这使得民主转型更为困难。第三,国际环境。西方实现民主转型时,基本不存在敌对的外部环境。但今天中国面临的外部环境远非友善。最近一些年来,西方国家往往利用一些国家刚刚建立的民主框架直接或间接干预其内部政治,增加了这些国家民主转型的困难。中国作为正在崛起的大国,受到外界“关注”的程度远超过许多小国。这是在考虑中国民主转型问题时不得不倍加重视的现象。第四,文化传统问题。民主在本质上是数人头,数人头是一种程序正义。只要某人得到多数选派,不论其品行如何,政绩如何,人们必须忍受他在任期内的统治。中国文化有重视实质正义的传统,一个领导人即使在数人头过程中得以胜出,如果他被认为品行不端,或行政无能,人们往往不会接受他具有合法性。在这种重视程序正义的文化氛围中实行民主制度,人们往往会有很高的期望值,期望选举出来的领导人是类似圣人班的德才均备,一心为公的领导人。由于民主的数人头方法不可能实现这一目标,人们往往会很快转为失望。美国著名汉学家墨子刻教授最近出了一本新书,将中国政治文化的特点概括为认识论的乐观主义,总觉得我们可以在现实世界建立理想的乌托邦,总觉得政治可以达到完美,因此总会对现实不满,这样一种政治文化难以支撑程序性民主。
由于国内学术界对民主可能产生的弊端以及实现民主的困难有愈来愈清晰的认识,近年来理论界开始有一些新的探索,其中之一就是提出“协商民主”的理念。有的学者将西方的deliberative democracy(以前通常译为审议式民主)翻译为“协商民主”,认为中国可以在强化协商民主方面有较大突破。我觉得,将审议式民主翻译为协商民主,并将其与中国现有的各种协商制度联系起来,这是很有政治智慧的事情。不过,我们必须首先了解西方提出审议式民主的背景和希望解决的问题,然后看看这种民主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解决中国希望解决的问题。我理解,西方提出审议式民主的主要目的是解决数人头民主的不足。因为最初追求民主制度的目的是实现一种基于理性而非暴力的政治,追求理性是政治的最高目标。早期民主理论的倡导者批评君主统治等是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上,不能反映大众的利益,不是基于公共理性,他们以为,民主选举与投票的过程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理性。但是,在民主的实践中,人们发现,数人头并不能实现公共理性,51%的人同意,49%的人不同意,最后按照51%的意志做,这在本质上还是基于暴力,而非理性。所以,一些理论家便提出要在民主选举或投票之外加上一个审议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彼此表达意见及理由,互相交锋沟通的过程。他们认为,加上这一过程,选举和投票便会更体系公共理性,更少暴力。从这一描述中可以看出,审议式民主是在选举民主之上又增加一个环节,仅靠审议式民主无法解决民主制度所解决的核心问题,即现代政治中权威的合法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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