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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灋”义研究的中国语境——《“灋”义》及相关论著述评

  “古今之争”展现了古今之间的“紧张关系”。这种关系就是,在沟通古人与今人、融合过去与现在、从“大视域”的观点看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时,既要“丢弃自己”,以便设想古人之处境,避免以今度古、以今解古,又要“不只是丢弃自己”,而要同时“也把自身一起带到过去的视域中去”以便“理解”过去。避免古今隔离。这种既区别又结合的矛盾或“紧张关系”,是一个理解历史的过程,也是包括理解在内的历史实在自身显示的过程。这也就是为什么研究历史应该是一种创造活动的原因。[[14]](p277)
  解决之法,一是,如上面所述,研究者站在古今融合论的立场,对古人保持一种“同情的理解”。陈寅恪先生说:
  “凡著中国古代哲学史者,其对于古人之学说,应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笔。盖古人著书立说,皆有所为而发;故其所处之环境,所受之背景,非完全明了,则其学说不易评论。而古代哲学家去今数千年,其时代之真相,极难推知。吾人今日可依据之材料,仅为当时所遗存最小之一部;欲藉此残余断片,以窥测其全部结构,必须具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后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始可以真了解。所谓真了解者,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否则数千年前之陈言旧说,与今日之情势迥殊,何一不可以可笑可怪目之乎?但此种同情之态度,最易流于穿凿傅会之恶习;因今日所得见之古代材料,或散佚而仅存,或晦涩而难解,非经过解释及排比之程序,绝无哲学史可言。然若加以联贯综合之搜集,及系统条理之整理,则著者有意无意之间,往往依其自身所遭际之时代,所居处之环境,所熏染之学说,以推测解释古人之意志。由此之故,今日之谈中国古代哲学者,大抵即谈其今日自身之哲学者也;所著之中国哲学史者,即其今日自身之哲学史者也。”[[15]](p247—248)
  二是,要对语言表述、研究方法保持一种反省。陈惠馨先生认为,“研究者如果没有说明清楚自己的叙述与分析脉络,传统法制可能在研究者的叙述中变得无法辨认或被改变了面貌”。要“小心”的使用现代法学上的法律语言、分类及体系观点去分析传统中国法律,并且尽可能对研究方法保持一种反省,以弥补出现的纰漏。[[16]](P7—23)
  此外,论证推理中的“默证”使用要当心。默证也叫消极推理,即据无有推断实无,并判断实有,即因某书或今存某时代之书无某史事之陈述,遂断定某时代无此观念。顾颉刚被认为是滥用默证最出色的学者。类似问题因篇幅所限,恕不详述。
  以上是读了《“灋”义》及相关论著后想说的话,既是读书心得,也是篇研究综述。年前,张永和先生让我为《法义》作序,思考许久,决计以此充之,但愿没有不着边际,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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