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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社会下的“民风淳朴”是一种奢求?

  市场经济与民风淳朴
  市场经济无疑属于外向型经济。商品生产以交换作为唯一目的,因此交换从一开始起就是在陌生人之间进行的,市场经济越发达,卷入的陌生人越多;商品的流通又会带动人口的流动,人与人的交往范围愈发扩大。简言之,市场社会就是一个陌生人世界。在这种社会里,人们相互不知底细,为了打消他人的猜疑,获得他人的信任,就需要相互订立契约,创设交易规则。在市场经济中,契约是一切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母体,人们相互之间的契约,实际就是市场的法律原型。自由和平等是契约的两大基本前提,契约社会使人们的意思自治和个人自由得到前所未有的拓展,而社会自由则要求国家把限制减到最低程度。在现代国家,宪法被认为是人民与国家订立的社会契约,承担起约束权力、保障自由的重任。随着自由市场的发展,法律不仅要调整私人之间的经济行为,为了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还需要规范和制裁各种不正当的竞争和垄断行为。总之,市场经济需要一套以法律调整为基础的城信制度,包括个人信用制度、企业信用制度、社会信用制度以及国家信用制度(政府守法也是诚信之一),从而使每个人即便处于陌生人的世界里,都能感到“人无信而不立”的诚信之网。
  市场经济并非一个制造冲突、不讲道德的社会,相反,比起熟人社会和单位社会,契约社会的道德要求更具有普遍性、操作性和真实性。如前所述,熟人社会的伦理是建立在伦常亲情基础上的,人际关系以自我为中心,“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其本质是一种自私狭隘的道德观。经验表明,当这样的个人离开熟人的圈子踏入陌生领域,由于失去熟人的监督,完全有可能发生道德品质的裂变。与“爱有等差”的熟人社会不同,市场自始就是开放性的,商品则是天生的平等派,因此市场经济本身具有强烈的公共关怀,它要求人们博爱宽容,待人如己,相互尊重,善于妥协。然而,自古以来,对道德和自由的最大戕害均来自于权力。契约就是对权力的约束,这是市场经济不言自明的逻辑,而权力一旦失去约束,其实也是社会普遍失德的开始。尽管几乎每个时代都不乏崇高的道德说教,但跋扈的有权者只图治他人之德而不束己之德,造成的恶果就不仅仅是谎言和伪善的盛行。为了摆脱苦难,有“门路”者想方设法接近权力、谋取权力,一旦取得权力就使用同样的手段加倍补偿自己;无“门路”者只能在压迫中逆来顺受,日积月累,怨恨渐渐弥漫在社会的空气中。于是,人们的谦让和宽容不见了,真诚与礼节没影了,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猜忌、嫉恨、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
  市场经济讲道德,但更讲规则。促使人们信赖规则,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运用利益调整机制,如同熟人社会里每个人都自发遵守规矩一样,当违反法律的坏处大于其预期收益时,人自然会“不加思索”地守法。相反,一种规避乃至嘲弄法律规则的行为,如果始终受不到任何形式的制裁与限制,最终演变为广泛存在的行为和普遍发生的现象,成为一种破坏规则的惯例,那么市场道德也会随之破产。从这个角度说,不是因为道德本身导致规则的破坏,而是规则屡遭破坏才引发道德的崩溃。例如,市场上伪劣假冒商品制的泛滥甚至出现大规模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这绝不能仅仅以生意人惟利是图、道德素质低下来解释。我们可以发现,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在制度和规则面前,往往采取熟人或地方保护主义,关系户得以被网开一面,这就极大地破坏了规则的普遍有效性。由此而及彼,既然“关系”可以带来好处,人们就会竭力构建所谓的熟人关系圈,对于社会生活的一切事务、一切问题都寻求“关系”的帮助,而“关系”产生的背后,则几乎肯定存在着权力滥用和腐败的影子。总之,法律和规则不会是个人行事考虑或首要考虑的因素。更可怕的是,受蔑视规则的社会心理影响,排队插队、随地吐痰、闯红灯等破坏规则的行为已成为了人们生活习惯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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