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的前提和基础

  依宪执政与依法执政的区别是相对的,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依宪执政并不排斥依法执政的要求,党既要“依宪执政”,又要“依法执政”,两者互为表里,都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我们在实践中既要坚持两者的统一性,同时也要分析两者在性质、功能与表现形式上存在的区别,确立依宪执政的基本理念与目标。我认为,实现依宪执政既是执政党的目标,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在实践中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是:
  首先,坚持执政党的一切活动都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执政党在执政活动中可以规定适用于党内的各种规范,以调整党内活动。但包括党章在内的所有党内法规应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遵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规定,不得与国家法律相抵触”。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党内法规是无效的。而判断党内的法规是否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根本标准是宪法规范,即已形成的宪法规范是确定的、统一的尺度。
  其次,执政党执政活动的有效性与宪法的权威性是相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宪法具有权威,法律得到实施,就意味着执政党的领导具有有效性,表明其执政能力的提高。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律得不到认真实施,执政党的执政也就失去了社会基础,无法实现执政的基本目标。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高低与宪法实施的社会效果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第三,在合宪性与合法性统一中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如果已经有法律将宪法规定具体化,则执政党的党员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各国家机关担任公职,此时其行使权力遵循的是“职权法定”原则,即按照法律的授权履行职责,也就是要“依法执政”。如果法律尚未把宪法规范具体化,或者已有立法随形势的变化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执政者需要制定政策补充立法缺漏,此时政策形成的根据是宪法的规定、原则和基本价值,即应该“依宪执政”。无论法律是否把宪法的规定具体化,对于执政党来说,其执政活动不能仅仅限定在合法性范畴之内,需要在重大决策活动中自觉地把合宪性作为活动的基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