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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不能无限制使用

  还不见得。因为据我所知,这次讨论后,要把修改稿交由全民讨论,或者在报上发表,人大常委会可能还要根据反馈意见再讨论一次。
  新京报:明年三月份的人大会议,物权法通过的可能性有多大?
  江平:现在估计应该没有问题。如果大家认为基本成熟了,尤其是一旦全文公布,征求社会意见之后,那我想人大通过的问题就不大了。一般来说,很少有几部法律是全民讨论,或者在报上公布:婚姻法合同法是这样,这说明在涉及每一个人生活的法律上,还是应听听更广泛的意见。
  新京报:这次物权法是脱离了民法典的,您怎么看?
  江平:这次还是用物权法草案方式,没有将物权法与民法典的关系揭示出来。但应该说这就是将来民法典的一部分,至少现在来说,如果要是明确物权法作为民法典的一编,叫物权编,它的编号就很讨厌。所以目前将其作为单行法,在我看来是合适的。
  新京报:以后是否要整合?
  江平:以后肯定要整合,因为最早提交的是物权编,是作为民法典的一编来提交的。
  新京报:您能否介绍一下整个民法典的立法状况?
  江平:民法典现在就是分编来进行,物权法刚刚三议结束,同时正在准备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之后就是通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这个比较成熟,然后就是人格权法,最后一个就是民法总则,加起来就构成了一部民法典。
  新京报:大约还需要多长时间?
  江平:大约还需要五年吧!2010年前后差不多。
  链接
  梁慧星领导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物权法起草小组于1999年10月完成了《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王利明领导的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于2000年12月完成了《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
  2001年5月在物权法专家讨论会上,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提交了在社科院草案和人民大学草案的基础上加以删节、增补形成的物权法草案。之后,法制工作委员会用了半年的时间对民法室的草案进行修改,完成了新的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
  2002年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民法典起草工作会议,会上决定总则、债权总则和合同由梁慧星负责;人格权和侵权责任这两部分由王利明负责。
  2002年12月23日,备受关注的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包括物权编)第一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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