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大陆影视剧分级制进展
严格说来,我国尚无影视剧分级制。但电影分级和电视剧分级问题一直在业界讨论,有关法规曾有零星规定,影视实务中也有类似于分级的行业惯例。在笔者看来,我国影视剧分级制的发展脉络可以大体归纳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影视剧分级制的提出和尝试阶段。现有可查资料显示,公开提出影视剧分级的问题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影视剧分级制的设想提出后,电影分级首先出台亮相。国家广电部曾专门发出通知,对部分影片实行分级制。1989年3月1日,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了《关于
对部分影片实行审查、放映分级制度的通知》,其中规定:对部分影片实行分级制度。明确划定以下几种“少儿不宜观看”(简称“少儿不宜”):1.凡有强奸、盗窃、吸毒、贩毒、卖淫等情节的影片。2.凡有容易引起少年儿童恐怖感的暴力、凶杀、打斗情节的影片。3.凡表现性及性行为情节的影片。4.凡表现社会畸形现象的影片。
(二)影视剧分级制的夭折和复兴阶段。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的《关于
对部分影片实行审查、放映分级制度的通知》实施没多久就被宣布废止。1999年,电影《拯救大兵瑞恩》又引发电影分级制讨论,但国家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电影局不会对电影实行分级制。同年下半年,有关专家再次提出建立影视剧分级制。
(三)影视剧分级制的热炒和起草阶段。2001年,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首次提出电影分级制提案,2003年2月,中影集团召开影视剧创作会议,导演冯小刚等8人提出“中国电影必须建立分级制度”。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上,王兴东再次再次提交“中国电影产品分级”提案,在全国引起强烈反映。2003年6月,广电总局给王兴东答复,表示正在对电影分级制进行广泛调研,力争尽快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办法。2004年4月,电影分级制的说法已正式写入广电总局印发的《
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影片分级制度,将未成年观众和成人观众区别服务,做到既真正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又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与此同时,电视剧分级制也提上议事日程。2004年初,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所有电视台在观众收视最为集中的黄金时段,不得播放渲染凶杀暴力的涉案题材影视剧,而代之以适合青少年观看的优秀影视剧。同时,广电总局还请有关专家研讨电视剧分级事宜,今后将按照时段、频道播出电视剧。今年“两会”期间,影视剧分级制尤其是电影分级制,又一次成为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