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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传统有组织犯罪*

   本文谈到的许多犯罪团伙的发展和运作方式很相似,是人联想起过去臭名远扬的有组织犯罪集团,这并不是巧合。因为一个容忍有组织犯罪的社会将会有助于有组织犯罪的生存。
       有组织犯罪的定义
  
   以下是理论前沿专家和法学权威对有组织犯罪的描述:
   高度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伙成员参与提供非法商品和服务的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卖淫、放高利贷、麻醉剂、敲诈劳工等这类组织成员的非法活动。(《1970年多项犯罪控制法案》)
   有组织的犯罪是树立牢固组织结构的持续犯罪,充满恐惧和腐败的阴谋活动(联邦调查局主任Louis Freech)
   允诺、知识和行为三部分的共同结果。每个犯罪集团有通过种族、语言或其他结合而形成的核心人物;维护集团利益的人,即保护者;在专家的帮助下,知道提供服务以增进集团利益。犯罪集团是一个为了获取和维护权力及利益的运用犯罪、暴力和贿赂的持续的有组织机构的多人团体。一致认为,犯罪集团的特征是持续性、结构性、犯罪性和暴力性。成员众多、善于利用贿赂并且以权力和利润为目标。(1986年有组织犯罪总统委员会)
   谋杀和流血打斗是匪帮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不依靠暴力,他们就无法强制执行他们的命令,他们无法敲诈和威胁(他们称为"施加恐惧")并且无法渗入合法的企业或在他们的内部施加命令。他们积聚的财富,可能达到数十亿。他们腐化我们的政府官员,执法人员,劳工领袖和司法官员,以及合法的商人。为此,它们在建立、维护和扩展它们领域的过程中都要用到上述方法。(Bill Roomer 前联邦调查局特工、芝加哥防暴专家)
        结构
  
    据最终估计,大约有70名芝加哥"made"成员。"made"一词来自于La Cosa Nostra术语,并且需要血盟仪式意大利的"血线"即是经过一套复杂程序而成为高级官员的发起者和支持者。当他们在东海岸建立血盟的时候,人们并不知道他们在芝加哥也存在。"made"一词与联邦执行任务情况的告发人有关,譬如北部前赌博人物Ken Eto。有组织犯罪的相关者,从另仪方面说,是从事生意活动、分享利润、促进有组织犯罪活动的所有人员,或者与有组织犯罪的密切情报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以本领域专家的研究结果为基础根据上述定义来推测匪徒的实际数量,现在可能在700人到1200人之间。声称芝加哥匪帮头目的是外号"无鼻子"的John DiFronzo。外号"鸽子"的Joey Aivppa 在1997年2月24号一直被视为其顾问。其后,Angelo LaPietra和外号"小丑"的Joey Lombardo承担了顾问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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