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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的代价——我的学术生涯之四:种草东篱下

  到北大开会,总得带篇文章吧,不然像什么话呢?于是我决定带《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出席会议。行前,为了慎重起见,我和我的同学,北大法律系里的少壮派人物李鸣、甘培忠就论文问题进行了电话交谈。
  一切谈妥之后,我便兴冲冲地开会去了。到了会场,将论文交给了会务小姐。半小时后,小姐对我说:“你的文章不能发给会议代表,因为……”“因为什么?我的文章反动吗?请你告诉我反动在什么地方?请把你们领导叫来,你们违约,你们要承担违约责任!”系主任正在开会,不愿出面。党委书记(我的老师)和副书记(我的师妹)赶紧出来解释,表示:“现在就发下去,难免伤害系主任的面子,因为他已经说不发了;但是,如果不发下去,确实对不起你刘大生,也显得我们不守信用。这样吧,文章先放在这儿,下午再发吧”。
  原来,那位会务小姐看了我的文章后,觉得我将北大的几位元老说成灰派是对元老们的大不敬,如果元老们发起脾气来,怕年轻的系主任受不了。于是,某种神经特别敏锐、某种脑细胞特别发达的会务小姐为了讨好元老和系主任,便立即向系主任打了小报告:“刘大生的文章如何如何,如果发给代表,后果会如何如何”。世间的事情就怕小报告,如果没有小报告,出了问题,系主任可以推说不知道;有了这小报告,系主任就没法说不知道了,万一元老们怪罪下来,系主任吃不了要兜着走的。于是,系主任立马决定停发刘大生的论文。
  后来,元老们拿到我的那篇文章时,不过是报以会心的宽厚的一笑罢了,并没有像小姐担心的那样暴跳如雷。其实,他们是没有理由对我的文章表示不满的。因为我对他们的评价很高:“他们的学术成果往往成为红派人物和黄派人物的学术依据”。而红派和黄派学者又怎样呢?我在文章中说:红派“文章多而不滥,篇篇皆有创见”;黄派“关注民生,力主改革。……诲人不倦,诲国不倦”。北大法律系的灰派元老们有什么理由要反对我的文章呢?看来,那个拍马屁的小丫头是拍到马腿上去了。
  离京时,我对我的师兄说:“你的娣子对我这个师叔不表示尊重,这倒没有什么关系,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我的这位侄女儿的思想方法和霍达笔下的《穆斯林的葬礼》中的那位北大西语系的女班长很像,这让人担忧啊。毕竟,北大法律系不是培养学术警察的地方。但北大又经常出学术警察和思想警察,而且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出问题。什么聂元梓啦,什么梁效啦,什么谢静宜啦,都是前车之鉴。师侄女儿的思想方法如果不改变,一遇适当的气候,就会重演历史悲剧。你这个导师任务不轻啊”。师兄说:“恐怕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吧”。“但愿如此。再见吧,我的好师兄!”
  047 对手的度量
  回到南京后,我将文章分别寄给每个被评论者和一些有进取心的后生们。以期对法学研究产生一些积极影响。我是不指望在权威的法学刊物上发表的,因为我早已知道,它们是不发表草派法学家们的文章的。
  令人喜出望外的是,大连海事大学经法学院教授、《当代法学》编委会副主任张光博先生接到我的文章后,立即建议《当代法学》予以发表,1998年第4期的《当代法学》也真的发表了。说真的,在十大流派中,雾派是受我贬斥的,白派是受我轻视的,黑派是被我顺便提起的,对红黄蓝灰彩绿各派我是以赞美为主的,唯有对紫派我是以批评为主的。张光博先生作为紫派的代表,不仅不反感,反而建议尽快发表,这不能不让人肃然起敬。
  我不知道将来张先生会不会成为我的敌人,但我相信,即使张先生成了我的敌人,那也是我的光荣。因为,他即便是敌人,那也首先是人,然后才是敌。有些人号称是朋友,实际是背地里放暗箭的小人。有的人号称是敌人,要和你战斗,但却不知道如何做人。这些人哪里算得上是敌人,他们至多是敌狼、敌虎、敌豹、敌敌畏,敌犬、敌蛇、敌鼠、敌百虫而已。哪里能和真正的敌人相比。他们从不公开点名批评不同学术观点,总是喜欢在背后说:胡说八道;他们一见到不同学术观点就威胁说“这样的观点不能发表,否则……”;他们在任何场合都不能听取别人的批评或者反批评,一听到批评或者反批评,马上就气急败坏,暴跳如雷;他们从来不写争鸣文章,对付不同学术观点的最拿手的办法就是打小报告,企图借助于行政手段压制打击对手。……
  1995年以来,以张光博先生为代表的大连派法学家和以陈桢先生为代表的济南派法学家,就若干法理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激烈的争论,最近又上升到学风问题上了。〖参见陈桢《论<学风>的学风》,载《当代法学》1998年第4期。〗但在我这个旁观者看来,尽管他们有些话过于激动,或者还相互戴些大帽子,双方的学风仍然是好学风。因为:这些帽子的制作者是公开的,帽子的背景是透明的,被戴者是可以反批评的,完全不能与历史上那些不透明的帽子、不能申辩的帽子同日而语。如果张光博先生说“你们不要发表陈桢之流的反动文章”,如果陈桢先生说“你们不要发表张光博一伙的反动文章”,那才叫学风恶劣呢。不可否认,这种恶劣的学风现在仍然很流行,可惜,却被张光博先生和陈桢先生共同忽略了,而相互指责起对方并不坏的学风来了。这不能不算是当前中国法学界的一件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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