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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的代价——我的学术生涯之四:种草东篱下

  我总是觉得有许多许多文章要写,这才是不考虑出国留学的真正原因。而自大和自卑都不成其原因。
  043 始作俑者
  在《孟子·梁惠王·上》里面有这样一句话:“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意思是说,最先用木俑或陶俑作殉葬品的人,大概是没有后嗣了吧!据说,这句话是孔子所说并被孟子引用的。孔孟为何要诅咒始作俑者呢?后人虽然找不到令人信服的理由,但却对始作俑者应该挨骂毫不怀疑。直到今天,在我们所有的汉语语言学工具书中,“始作俑者”仍然被解释为贬义词。谁要是将它当做中性词或褒义词使用,保准有人要在大报大刊上发表文章予以批评,责其语文水平太差。
  始作俑者真的应该挨骂吗?不然。始作俑者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用俑殉代替人殉,以拯救人的生命。秦始皇死后,如果不是用兵马俑代替活人作为殉葬品的话,那么有多少人要死于非命?事实非常简单明了,始作俑者是伟大的改革家、伟大变法家、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不仅不应该挨骂而且还应该大大地予以歌颂和赞美。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固然了不起,但都不能和始作俑者的变法比,都没有始作俑者的变法伟大。如果没有这位伟大的始作俑者,全世界究竟会有多少亿人被活埋,那恐怕是不敢想象的。
  基于上述认识,我写了一篇千字文,题目是《始作俑者不该挨骂》。我本幻想文章能够轰动一下,哪知道却根本没有刊物愿意发表这篇文章,就连广州、深圳、香港、台湾的报刊也不愿意发表这篇千字文。中华文化圈竟然如此地麻木,实在让人灰心丧气。心理学家说,人被欺骗的时间越久,就越不愿意相信事实和真理,就越不敢相信事实和真理。编辑们不愿意发表我这篇文章,恐怕也是因为被欺骗得太久了的缘故吧?从孟子到今天,始作俑者毕竟已经被骂了两千多年了呀!
  当人们处于深度被骗的状态下,你告诉他事实真相,他不仅不感谢你,反而要嘲笑你,咒骂你。可惜,我刘大生虽然出力不讨好,却老是不接受教训,经常喜欢在一些对人们已经产生了深度欺骗作用的问题上告诉人们事实真相。或许,我这样做也是因为愚昧吧?也是因深度被骗而死不觉醒吧?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几经周折之后,1997年第4期的《淮海学刊》发表了这篇呼吁大平反的千字文。提起《淮海学刊》,我不能不激动,不能不说几句感谢的话。在江苏省委党校的招待所里,我偶尔认识了《淮海学刊》的编辑夏临风先生。后来,他就经常向我约稿,并且约了就发,从不失信。正因为有了这家刊物,我的一些小文章,大报大刊不愿理睬的理性绿草,才得以在荒原上扎根,才得以和一部分公众见面,我才不至于从事无效劳动。除了《始作俑者不该挨骂》以外,我的《生产资料公司所有制与法人人权》、《韩非的“法治”和孔子的“礼治”都是排斥“宪治”的假法治》、《人口问题——当今中国的主要矛盾》、《为“不良商业名称”说几句话》、《企业法人的近亲繁殖与克隆》等等短文,也都是在这家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编发后,责任编辑夏临风先生、葛传英先生等往往还要来一封信,除了表示感谢外,还要对我的观点、风格等等进行一番表扬或赞扬。我真觉得愧欠他们的情分太多太多。
  《淮海学刊》虽说是一家地方性刊物,但它也时常将自己的影响打到全国去。近几年来,我经常接到山东、吉林、辽宁等地的出版家们的来信,要求将我发表在《淮海学刊》上的短文收集到他们编辑出版的各种典籍、文库中去。
  044 莫以报小而不投
  值得一提的还有《江苏党校》这家小报,它是业务指导性报纸,但也发表一些理论短文。主编潘林江先生为了让我投稿,说了这样一句令人激动的话:“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报小而不投”。这样,我又多了一小片培植绿草的阵地,一小片制作陶俑以代替殉葬活人的阵地。
  在这个小阵地上,我发表过《见义勇为:令人欢喜令人忧》、《数字的迷信与文化的普及》、《共产党人与私有制——重读<共产党宣言>》等小文章。
  发表了,就算是一项正式的成果,将来可以结集出版。如果一本文集中大部甚至全部是未发表过的文章,那么读者又如何相信你的文集的价值呢?所以,我像感谢《大公报》、《南方周末》、《光明日报》等大报一样感谢《江苏党校》。
  045 十大流派
  1997年秋天,江苏省委党校举办法学师资培训班,授课时,学员请求我介绍一些当代中国知名的法学家和法学著作,作为他们自学法学之参考。为满足学员的要求,我便对我已知的各种信息进行紧急加工整理,归纳出一个十大流派的轮廓来。试探性地向学员作了介绍,哪知颇受学员欢迎。于是,我便顺手弄出了一篇文章:《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
  十大流派分别是:红派,学术上特别走红;黄派,常提改革建议,像金子一样的可贵和沉重;紫派,像紫外线一样严厉;蓝派,向往蓝天和蓝色的海洋;彩派,五彩缤纷,宽容各派;灰派,经院色彩比较浓厚;黑派,被认为犯过严重错误;白派,头脑一片空白;雾派,善于变化;绿派,像绿草一样有生气。我自认为是绿草派。
  046 侄女儿的风采
  1998年5月4日,是北京大学百年校庆的大喜日子,校庆活动十分隆重和丰富。我作为北大的校友,自然也被邀请回校参加校庆活动。早在三月份,我就接到了北大法律系的通知,被告知法律系将举办“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法学教育研讨会”,以庆祝建校一百周年,我在被邀请出席会议者之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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