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突出重点,集中突破。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尤其是自己学习和研究更是这样,不可能对所有的专业问题都一下子解决,必须选择重点问题,确定自己研究的重点。从这个重点问题入手,深入开发,深入研究,全面掌握,在重点问题上有所发现,有所成就,有突破性的进展。这样,既对自己的学习和研究起到鼓励作用,同时,也会使自己对专业问题一个一个打好基础,最终形成自己的深厚专业修养。
我的体会正是这样。20多年来,我始终抓住侵权行为法的学习和研究不放,对这个专业的每一个问题都有自己的理解和看法,有突破的进展。不管再研究什么问题,对侵权行为法的问题都不放弃,始终不渝,不断地更新知识,深化研究的成果。这样,就保持着自己对这个专业问题的独到见解,保持自己的学术地位。
第三,要由点及面,不断深化。
知识是无穷的,任何人都不能全面地理解社会,理解世界。一个人在法律学习中,不能学会全部法律部门的专业知识,而只能对某一个部门法的问题有所见解。但是,知识面和研究的范围不能过于偏狭。一是专业研究的面不能太窄,如果仅仅就是对一个狭窄的专业问题有研究,对整个的专业问题缺乏研究,那么这个研究就不会做到融会贯通。因此,要把自己研究的专业适当扩大,起码在自己的大的专业中能够全面掌握。否则,就会眼界不宽,看问题不准确。二是基础知识要宽,对更多的问题不一定要都有研究,但是对起码的知识要懂,使用权自己在正常的研究中,不至于犯常识性的错误。
在突出重点研究的时候,要掌握“由点到面”的研究和学习方法,突破的点要窄,容易取得成果,在取得初步的成果以后,要及时扩展研究的范围,在更大的范围上展开研究,扩展研究的成果。这就是“专才”向“通才”发展。当然,这个“通才”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通才,因为实际上并不可能有这种通才。
第四,要全面掌握信息,搞好选题。
一个人进行学习和研究,有一个最大的局限,就是完全靠自己对一个专业问题的理解进行,这时候,就非常容易出现偏差,弄得不准,学习、研究就会走入歧途,事倍功半,甚至前功尽弃,毫无收获。对于一般的学习而言,这样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因为毕竟都是给自己学习的,掌握了什么知识都是有用的。但是,对于研究而言,就不行了。如果前人已经研究过了的东西,大家都有共同见解的问题,你并不知道,还在那里孜孜不倦地研究,等到最后一看,大家对这个问题早都都解决了,这之前的研究就白费了,因而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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